县编办“三个突出” “对症下药”清理各类无谓证明材料
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县编办“把脉开方、对症下药”,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证明、盖章类材料清理规范工作。
“把准脉、摸病情”,突出梳理范围“全覆盖”。该办明确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依托,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梳理部门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和部门可向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确保梳理范围全面完整。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辅导材料,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掌握梳理原则和审核方法,以法定依据要素为抓手,严格把控梳理的逻辑与尺度,全面梳理审核各类证明材料。
“开良方、通经络”,突出纵横沟通“零障碍”。该办及时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梳理审核证明、盖章类材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汇总县直有关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不好把握的问题,加强纵向横向沟通联系,积极向上级部门请教清理规范工作做法和原则,学习借鉴外省市和兄弟县(市、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地实际,统一明确清理无谓证明材料的原则和标准。
“下猛药、去顽疾”,突出分类清理“无例外”。该办坚持依法依规原则,立足实际分类实施清理。全面查找法律法规依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证明盖章类材料,一律取消;紧盯上级政策变化,上级部门明文规定应当取消的证明盖章类事项,一律取消;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相关信息的,一律取消;同一事项各环节需要的同一证明材料,可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等方式获取的,一律清理或不再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