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微山县粮食和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微政办发〔2010〕34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微山县粮食和物价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微山县粮食和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微山县粮食和物价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0号)和《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微发〔2010〕2号),设立微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微山县粮食和物价局牌子),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实施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拟订全县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推动全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
(四)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省基本建设资金项目、省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项目和政策性贷款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我县招标投标的地方性实施办法;对政府出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五)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组织研究全县重大价格政策措施,监督国家、省价格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等重要物质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七)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
(九)负责全县粮食和物价各项职能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设3个职能股室和3个专门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局机关文秘、会务、信息、财务、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
(二)经济综合股
分析研究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预测,提出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研究并提出全县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
(三)社会发展股
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汇总全县社会发展有关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电、旅游、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工作;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社会事业发展。
(四)县重点项目办公室(挂行政许可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县重点项目名单,监督检查县重点项目、县级财政投资的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县重点项目和政府出资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核准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等招标内容。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承担行政许可事项的协调、督办和办理结果的统一送达工作。
(五)县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县国有和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组织研究全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承担全县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和企业上市的审核、上报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六)县服务业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总体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有关部门编制服务业专项规划;负责对服务业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对服务业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落实;调度分析全县服务业有关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审核、上报国家、省、市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牵头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负责组织上报。需由省、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准(备案)或组织上报。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三)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上报并监督企业发电计划执行情况,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四)建设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管前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后期;概算方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牵头组织审查并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审批;初步设计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参与。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