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微政办发〔2010〕40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微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微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0号)和《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微发〔2010〕2号),设立微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文化局(县旅游局)除主管全县旅游业以外的职责、原县广播电视局的行政管理职责,原县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工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群众文化、文化市场、文物等方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研究制定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计划和文物维修规划,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四)组织指导各社会文化单位的业务工作,加强业务建设,培养业务骨干,督促、检查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
(五)全面掌握各基层文化单位的工作情况,依照社会文化管理准则,做好管理工作。
(六)制定全县电影放映工作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工作。
(七)制定全县图书馆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图书馆工作。
(八)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九)负责全县文化群众团体单位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人员编制情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实行科员负责制。
四、其它事项
组建微山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2名,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它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对全县营业性的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经纪机构进行审批并实施监督;负责全县美术品经营活动的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变更等事项的审批;对新建出版单位(包括图书出版、音像出版、期刊、电子出版)和出版物重大课题进行申报;审核审批报纸期刊开本、页码等项目的变更;审核审批印刷企业和出版物印刷许可证;审查审批和管理图书和电子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备案和管理;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活动;审核办理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部设立、年检和管理等事务;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管理及电子出版物、书报刊经营活动的管理和书店、报刊亭的设立变更等活动;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等。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