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www.5365.com >> 事业单位登记 >> 信息交流 >> 浏览文章

信息交流

李松武同志在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2年01月13日   【字体:

在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研讨会上的讲话

(根据李松武同志2011920日在承德会、

926在沈阳会上的讲话记录整理)

 

同志们:

    很高兴和省(区、市)及副省级市登记局局长见面,共同研究工作。

    我是去年12月到中央编办工作的,和在座大部分局长都是初次见面。说实在话,我早就想见同志们,和各位局长交流思想,联络感情,共商登记管理事业。

大家知道,东明主任来中央编办之后,机构编制部门逐步形成了“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我理解,这一工作格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体现了机构编制部门立足“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积极统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快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工作定位。改革是机构编制工作永恒的主题,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发展。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基本工作,既要把机构编制管住,又要管好。法制化建设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从制度上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是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的一种重要方式。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深刻领会“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思路,并在登记管理工作中真正落到实处。如:抓改革。当前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分类改革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任务很重。清理规范,摸清底数,进行分类,这一系列工作都需要基础材料。而登记管理机关能够提供最准确、最全面的基础材料。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改革的新形势,全体同志要充分作好思想准备,全力做好改革的相关工作。抓管理。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不能忽略了“管理”。登记管理工作不是仅登记就够了,登记只是管理中最基础的、入门的工作,登记之后,要更好地加强管理。要在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管渠道,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抓法制化建设。登记管理机关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登记管理法制化建设包括《条例》、《实施细则》的完善以及配套制度的建立。目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条例》中一些规定理解存在差异,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尺度的掌握不尽一致。下一步,我们亟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办领导还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登记管理机关同样要抓好队伍建设。

2009年底,在海南召开了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前夕,东明主任作出重要批示:“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新形势,贯彻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努力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改进管理方式,继续提高服务水平,为机构编制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这是办领导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

这些年,在中央编办领导关怀下,在岳云龙同志带领下,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管理方式,开展制度建设,登记管理事业呈现出“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协调推进的格局,具备了坚实的基础,展示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个局面的形成,在座各位局长,地方所有同志都付出了辛勤劳动,功不可没。为此,我向大家表示由衷的敬意!并通过你们,向登记管理系统的所有同志表示诚挚的问候!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央5号文件和其它文件精神,继续贯彻落实东明主任关于登记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崇和副主任的要求,更加注重工作的整体性、规范性、服务性、创新性,各方面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新的举措有:为了加强登记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对登记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系统梳理,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为了方便事业单位,提高服务效率,设立了受理接待大厅,实行了受办分离,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联合办公;为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改革,开展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了加强事业单位的社会监督,制订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推进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为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事业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不仅担负起形式审查的责任,更担负起实质审查的责任。

同样,各地的同志也有一些好的做法,进行了一些前沿探索,创造了新鲜经验,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总的看,大家对登记管理工作十分热爱,很有感情,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干部队伍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展示出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我们将适时召开全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届时将对海南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对各地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

 

这次研讨会是经中央编办领导同意召开的,会前崇和副主任作了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研讨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划(2011—2015年)》,研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订事宜。这两项工作是登记管理工作基础的基础。会前,我们已经将两个议题的稿子和材料提前发给了大家。会上还要介绍有关情况。

下面,我谈四个问题,概括起来讲,就是明大势,绘蓝图,磨利器,练精兵。这几个问题都关系到登记管理工作的全局和长远发展。讲得不一定全面、准确,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

一、明大势

所谓明大势,就是要准确把握当前登记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我们所处的发展时代、发展阶段,明确这个时代的发展内容、发展方式和发展趋势,明确我们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在机构编制工作全局中所处的工作定位,做到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科学发展的大势。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关注和保障民生是科学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发展公益服务事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益服务需求,是我国当前发展的重要任务。登记管理工作的内容是依法对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产品的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服务。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益服务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深化改革的大势。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躲不开、绕不过,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进入深水区,正在有领导、有步骤地全方位推进。

今年3月,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中央发布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7月,国办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等9个配套文件。8月,中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配套文件。还有一个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文件也将印发。这里,我简要谈谈对中5文件的学习体会。

中央5号文件是新形势下指导事业单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事业单位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是各级编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也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重要工作。登记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内容。登记管理工作不但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必要条件,而且为加强和完善相关管理提供了支撑。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有机遇就要抓住,有挑战就要迎接、战胜。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个历史时期,应该担负起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历史责任。我们要通过认真学习文件,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改革的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吃透精神实质,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是推进改革分类。先分类,按照类别推进改革,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分类就是改革的目的。

那么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当前公益服务总量不足,效率不高,水平较低,不能适应民生的要求,不能满足人民群众享受公益服务权益的要求。要通过改革,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赋予事业单位自主权,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激发事业单位的效率和活力,最终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中央5号文件关于“推进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与登记管理工作关系尤其密切。这一部分提出了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七个方面的任务。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指导意见》强调“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主要可以概括为四点,即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管办分离、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其中,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于解决目前行政主管部门管得过多过死等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行管办分离,重在体制建设,主要是解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举办和管理事业单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只管脚下、不管天下”等问题;逐步取消行政级别,关键在于处理好干部管理和待遇衔接等问题;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总的方向是,今后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审批制,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执行机构编制标准基础上实行备案制。

二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后面将重点谈)

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如果事业单位不通过深化改革,解决人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就不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就难以提升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就难以达到改革的目的。

四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

五是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这一要求与2008年国务院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精神是一致的。《指导意见》提出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同时,提出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实质上是补充社会养老保险。

六是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就是要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绩效考评、信息披露、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各项制度,加强审计和舆论监督。

七是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这一条是给事业单位党组织定位的。党的领导,不是体现在对具体业务的领导,而是政治领导。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就是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其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十七届二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中央5号文件又进行了部署,并印发了配套文件,明确今后5年,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要取得较大突破。为切实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我们首先要着重弄清一些基本问题。

第一,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治理结构一般指治理的机构、体系及其内在控制机制,通常由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组成。我们理解,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以实现其宗旨为目标,实行举办权与管理权分离,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由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机制组成的制度安排;核心是建立不以举办权为基础的决策机制,实现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科学运行、相互协调;关键是引入事业单位外部人员主要是服务对象参与决策和监督;目的是确保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有效解决公益服务的公平和效率问题。

第二,为什么要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事业单位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创新体制机制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是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是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大变革。

事业单位改革中,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之后,法人治理结构是一个很好的载体。事业单位治理框架的搭建,就是建立新的事业单位法人管理体制机制,就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如果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没有搞好,事业单位不能按新体制正常运行,其他改革任务就难以落到实处。所以一定要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第三,怎样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涉及很多具体问题,如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各机构的职能定位,制定完善章程,健全相关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按照中央5号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抓紧研究。总的要求是,要通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使事业单位既对国家负责,对举办单位负责,又对内部员工负责,更主要的是对服务对象负责。

第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个新工作,由谁来做?

中央5号文件对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总体上有明确分工。各级编办在改革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参与。那么,在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做什么?

今年8月,在中央编办召开的务虚会上,我重点就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进行了汇报。办里再一次明确,由登记局牵头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主要考虑是:第一,“三定”规定中已明确规定。20094月中央编办“三定”规定即明确,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主要职能。第二,法规上有规定。《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章程。章程是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第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中有规定。《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中规定,登记管理机关要“指导事业单位制定章程并依法核准,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中规定,事业单位章程草案要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在此,我要向大家郑重提出,登记管理机关是牵头这项工作,不是一般地参与这项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到,由我们牵头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我们登记管理事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也是我们面临的很大的挑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相关工作力度,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制定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抓紧联系试点单位,同时密切联系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改革开展相关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卫生部已经明确表示,支持我们在公立医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这几年,有些地方在建设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有些省开展了试点。但是,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真正规范的不多,还需要同志们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本着对登记管理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这方面多做研究,一定要通过试点建设一批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取得经验,逐步推进。

这项工作还要专门部署。我们从现在起,就要行动起来,起码省市两级都要有所作为,都要搞试点。年底前,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尤其是省市两级,都要通过研究,搞清楚“什么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为什么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怎么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些基本问题,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认识基础。

(三)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创新管理的大势。“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具体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来说,创新更是其生存、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实际上,改革就是创新,创新是改革的内在要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紧紧抓住参与改革这个契机,将创新精神贯穿到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继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建设创新型机关。

(四)登记管理工作要适应依法治理的大势。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迫切需要落实到全社会各行业各领域。登记管理制度是随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颁布而正式建立和运行起来的。登记管理工作是一项执法工作。因此,依法行政、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对我们来说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随着形势的发展,健全完善登记管理法规体系,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任务。

上述几种发展趋势,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是不可逆转的。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研究部署工作中,都要善于把握这些趋势,善于适应这些趋势,善于推动这些趋势,否则,我们就做不好工作。

二、绘蓝图

所谓绘蓝图,就是在明了国家发展大势,全面把握登记管理工作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登记管理工作5年规划,全面提出未来5年登记管理工作的总体框架、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白我们5年内要做什么、能做什么以及怎么去做。这是登记管理工作中关系全局发展的一个举措。

大家已经看到5年规划稿。年初我们就把制定今后5年工作规划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并得到崇和副主任的同意。最先是年初确定了大致思路,然后逐步研究深化。中央5号文件印发后,我们密切结合文件精神,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形成现在的稿子。规划的具体内容,后面还有同志要进行介绍。我着重强调几点。

(一)要充分认识制定规划的重要性。东明主任经常引用两句古话:“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还有两句古话:“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干任何事情,必须有全局观念,有通盘考虑,有长远打算。对事业单位实施登记管理已十几年,机构组建运行了十几年,经验积累了十几年,队伍锻炼了十几年,结合整个国家的发展、结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对登记管理工作各方面进行梳理、总结、提升,与时俱进,统筹考虑今后5年的工作是完全必要的。我们真正制定出一个好的规划,就能使我们在工作中防止患盲目症和近视症,就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预见性、提高有效性,就能推动公益服务事业的进步,就能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尽好我们的职责。

(二)要充分认识制定规划的复杂性。制定规划的难点,就在于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克服目前眼界的局限性,有前瞻性、合理性,有适用性、可操作性,不能为了规划而规划。今年来,我们通过多次务虚,组织调研,对登记管理工作进行反复梳理、反复讨论,力求全面系统把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定位,认清优势所在,困难所在,突破口和创新空间所在;在此基础上,才逐步研究确定规划的思路和框架。

现在的稿子,仍然是一个粗框架,需要雕琢和打磨。比如:规划稿是否充分体现了中央5号文件精神,总体框架、逻辑结构是否合理,确定的任务是否符合实际要求,一些具体目标是高了还是低了,措施是否符合实际、能否操作,关于登记管理机关三个定位(法人资格准入者、秩序维护者、权益保护者)的提法和阐述是否合适等等。总之,从总体框架,到内容、体例,请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我们真诚希望,地方的全体同志,毫无保留地把宝贵意见建议提出来,我们欢迎任何尖锐的意见。这项工作是大家的事情,我们只是牵头做。

(三)要抓好规划的细化和落实。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积极创新,奋发努力,在事业上有所作为,大有作为,制定、实施规划就是一个很好的契机。所以,希望大家能够共同努力,认真讨论,仔细论证,力争制定一个好的规划;希望在国家局把规划制定印发后,地方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实际,继续具体化,以便更好地付诸实际;希望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执行中排除各种干扰,以坚韧不拔的精神,执行好、落实好规划。如果能这样,我们就能更好地促进登记管理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发展,促进人民群众公益服务权益的保障,就能达到制定和执行规划的目的。

三、磨利器

所谓磨利器,主要是指法规建设、体制机制建设,就是要按照新形势的要求和改革的精神,抓紧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出台新的条例,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登记管理法制体系。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充分说明了目标与手段的关系。对于登记管理工作来说,我们要善什么事?要善科学发展的事,善促进公益服务发展的事。要利什么器?就是修订出台新的《条例》,把我们的工具、武器磨锋利。

《条例》是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而产生的,是改革的产物。它的出台和施行,是我国事业单位管理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国家法制建设、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工作规划中,我们计划在2015年底前出台新的《条例》,任务是很艰巨的。我强调三点。

(一)要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紧迫性和艰巨性。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条例》的历史局限性逐步暴露,迫切需要加以修订。

比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诸多改革要求,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息息相关,需要对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进行重新定位,才能切实承担起改革赋予我们的重任。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基石的《条例》,必须随之进行相应调整。只有把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上升为法律的规定,才能使登记管理工作既能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发挥作用,又不违反依法行政的要求。

从具体规定看,《条例》中关于事业单位按所有制定义的问题、监督管理的问题等等,《条例》要么没有规定,要么有关规定已经不适应实际需要,要么规定过于宽泛,操作困难,要么和其他相关法规规定不协调。这充分说明,《条例》的修订越往后推,对登记管理工作发展的制约就越大。

修订《条例》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按照《立法法》和《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条例》修订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四个主要程序,整个过程中有艰巨复杂的工作。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可能是启动《条例》修订的最佳时机。因为《条例》经过十几年的运行,积累了大量好的经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会积极推动这项工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会为解决《条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供支持和答案。因此,我们对做好这项工作充满信心。

(二)要抓住关键环节,做好充分准备。从现在开始,就要加快推动这项工作。首先,抓紧开展条例执行情况评估。评估是《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条例》修订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我国尚未有关于立法后评估的法律规定,对于《条例》评估的内容、程序,我们参考一些部门的做法起草了一份提纲,请同志们提出修改意见。同时,请各地10月底提出初步评估报告,争取明年形成总的评估报告。其次,提出《条例》修订说明。论证《条例》修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梳理需要修订的重点、难点问题,阐明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立修订的原则和拟确立的制度等。再次,起草《条例》修订稿。这是最核心的任务,务必做到高质量。最后,协助有关司与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沟通,尽早列入修法计划。

(三)要分工协作,共同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对《条例》修订工作是一种机遇和促进,同时,开展修订相关工作,对我们也是一个严峻考验。《条例》修订是一项大工程,要求很高,不是国家局单枪匹马所能完成的。要充分发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同时借助外力,集体为《条例》的问题会诊,开好处方。登记管理机关的同志在执行《条例》中,对存在的问题都有体会,大家对《条例》的修订都有发言权。在梳理出问题清单后,要进行分工,委托或者和省(区、市)、高校等研究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这件事还要进行研究,请各地同志多出主意,大力支持。

四、练精兵

所谓练精兵,就是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登记管理机关干部队伍的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实现我们的工作蓝图,拓展我们的工作格局提供力量保障。

前面说了,总的看,目前我们队伍的精神状态是好的。今年来,我们先后听了几个地方局同志的汇报,也在调研中看了一些地方局的同志。我感到,登记管理机关的同志们充满了朝气,有干事业的雄心壮志,有不甘示弱的魄力和勇气,是一支充满希望的队伍。

我记得刚到编办时,东明主任陪同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在办里视察,他把我介绍给马凯同志时说,登记管理局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业务部门,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从发展的态势看,情况确实会变成这样。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决不能丧失机遇。当然,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管理队伍总体上还是比较弱小的。我们要正视这一点。随着改革的推进,将越来越暴露我们的队伍和我们已经或将要承担的艰巨任务之间不协调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我的基本想法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练精兵。

兵要怎么练,才能精,才能管用,我希望在座的同志们各显神通,拿出自己的招数。我强调几点:

(一)要适应形势,加强力量。随着登记管理业务的调整和工作量的增加,要真正担负起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管的责任,监管到位,我们的队伍是不适应的。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要盘活存量,挖掘潜力。要通过科学配置力量,激发活力,强化动力,提高整体效能。我们将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考虑在登记管理系统内实行干部挂职锻炼,对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压担子,加大培养力度;同时,要善待每一个同志,让大家都能够跟上历史的车轮,都能够与时俱进,都能够提高水平,都能够廉洁奉公,都能够不断进步,都能够担当起更重的党和国家交给的工作担子。

(三)要强化素质,优化结构。同样的事情,由不同精神状态的人去做,由不同素质能力的人去做,结果大不一样。今年来,我们始终把学习作为工作基础来抓,创造机会全面锻炼干部,抓好干部学习培训,注重在工作中锻炼干部,提高综合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等于增加了工作力量。也是一个可行的办法,贵在坚持。同时,我们要抓好对地方同志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今年准备办几期网上登记管理师资培训班,主要对8个试点省(区、市)的网上登记业务骨干进行培训。请相关地方局帮助组织好。

(四)要锤炼作风,树立形象。登记管理机关有行政许可权、执法权,直接面对事业单位,同时为社会其他部门服务,一定要把好的作风发扬光大;同时,通过我们高效的工作和优质的服务,不断扩大我们的影响力,反过来,促进我们事业更好地发展。

最后,说几句归总的话。

我们要明大势,解决我们的历史方位、工作定位问题;我们要绘蓝图,解决我们的工作目标、工作路线问题;我们要磨利器,解决我们的工作依据、操作工具问题;我们要练精兵,解决我们的工作队伍、力量保障问题。这四个方面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都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牵一发而动全身;解决好了,我们就会拥有清醒的头脑,锐利的慧眼,明晰的思路,锋利的武器,就会创造巨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就一定能够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公益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培训班在湛江举办
下一篇:上海市颁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县级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微山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宁市村(社区)保留证明材料清单 
县编办“八张清单”公示及业务手册、服务指南下载 
关于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关于征集县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首批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保留的年检事项及政府指定培训目录的通知 
关于对微山县年检事项及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微山县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微山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微山县乡镇(街道)行政权 
关于对微山县县级、镇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镇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6年第三批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微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全县“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站内搜索

-- 微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
地址:微山县人民政府三楼 Email:wsxbwbgs@126.com
备案号:鲁ICP 备12031040号

鲁公网安备 370826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