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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规定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7月01日   【字体:
微政办发〔2010〕39号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

微政办发〔201039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微山经济开发区、微山岛旅游度假区、南阳古镇旅游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济室字〔201010号)和《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微山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微发〔20102号),设立微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经济贸易局、原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县民营经济发展局职责划入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三)将轻工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四)增加推进信息化工作,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职责。

(五)增加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平衡电力资源,申报下达年度发用电量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相关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四)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六)拟订多种所有制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和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研究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宏观指导和服务,组织中小企业招商、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工作。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综合运输;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和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

(八)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负责县级药品储备管理;负责轻工业行业管理;负责散装水泥推广的指导管理和建材使用环节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县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审核上报国家、省级、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技术中心;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

(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出全县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

(十二)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对全县商贸流通业的改革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研究市场发展战略,提出我县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十四)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和审核上报,组织生猪屠宰执法工作;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行业的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投资促进及“三资”企业的申报、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和进出口企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境外招商项目的洽谈接待任务。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设5个职能股室和4个专门办公室。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督办、接待、会议组织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全局财产的登记、核销、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承担直属单位人员各项社会保障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技术人员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和遗属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企业股

指导企业改革和管理,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多种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组织推动企业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直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

(四)信息化股

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提出全县重大信息工程的规划、立项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拟订全县信息网络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拓市场;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参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企业实施安全法规和规程;负责民爆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六)县政府工交生产总调度室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工交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日常经济运行,掌握生产动态,分析生产经营形势;负责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的供需衔接和应急调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研究拟订工业经济考核办法,组织对工业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收集汇总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和统计报表,按年、季、月调度经济运行情况,起草经济分析报告;负责组织生产调度会、经济情况通报会,建立和完善生产指挥网络和预测预警体系;负责组织协调公路、航运、铁路的联合运输;负责电力监管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及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

(七)县技术改造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技术改造、技术进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技术改造和工业领域项目建设工作;编制全县工业领域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计划;负责技改项目的审查、备案、转报,全县工业项目进度的调度、上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县工业企业各科研组织的工作,收集科技信息,组织技术协作等。

(八)县商务办公室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对全县商贸流通业的改革与发展进行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服务;提出我县流通体制改革意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负责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和审核上报;管理全县生猪屠宰经营秩序,组织生猪屠宰执法工作。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等特殊行业的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境外投资促进及“三资”企业的申报、企业变更、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和进出口企业管理工作;负责直属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供销、商业、物资系统的工作;管理县对外贸易集团总公司的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境外招商项目的洽谈接待任务。

(九)县中小企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特色产业乡镇(街道)、村工作进行规划指导检查;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体制改革和经济运行;负责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服务,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指导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质量、环境保护、资产管理、资产评估等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利用外资和出口创汇工作;拟订全县中小企业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考核乡镇(街道)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负责指导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负责船舶工业的行业准入及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推广的指导管理和建材使用环节的行业管理职责。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需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牵头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审核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负责组织上报。需由省、市、县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核准(备案)或组织上报。

(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三)电力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价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编制电力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电力投资项目布局,负责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村电气化工作。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上报并监督企业发电计划执行情况,协调电力生产运行中煤炭运输等重大问题。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职能  编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2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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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微山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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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编办“八张清单”公示及业务手册、服务指南下载 
关于清理规范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关于征集县属实行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外部监事人才的公告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首批取消证明盖章类材料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保留的年检事项及政府指定培训目录的通知 
关于对微山县年检事项及政府指定培训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微山县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关于公布《微山县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微山县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微山县乡镇(街道)行政权 
关于对微山县县级、镇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镇级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2016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微山县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通知 
关于2016年第三批取消和承接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微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 
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全县“僵尸”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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